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方案》要求,深刻领会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根据《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贯彻落实《方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深刻领会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职业教育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方案》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把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提高到“没有职业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的地位。《方案》以落实和改革为主基调,提出了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方案》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工作,着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技能振兴与发展。
2、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作为,推动《方案》贯彻落实
《方案》提出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建设多元办学布局、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和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等七个方面二十条措施,均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这是国务院赋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重要使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快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大力推进技工院校多元办学。全面深化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深入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加强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建立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建立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制定修订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健全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三是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面向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四是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建设,推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以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以国内竞赛为主体、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技能竞赛体系,为更多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3、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方案》提出,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和社会保障等政策,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加强与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着力解决技工教育办学条件、办学资金、毕业生待遇等问题。三是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社会影响力。
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部门协调和组织推动力度,对《方案》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也请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反馈。